继承家业后我被遗产盯上了_分卷(1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16) (第1/3页)

    ??于是轻微皱着眉握着池昭的手腕将人往自己这边拉来,见好友的目光终于又重新回到自己身上时,这才开口道:来吃饭的。

    ??有些诧异地挑起眼尾,苏临似乎对他的回答充满了怀疑。

    ??是么?他扬着调子反问道,这可不像是你的风格。

    ??沈曦折从来不会做舍近求远的事情。

    ??再说了,有着一手好厨艺的人突然带着其他人出来吃饭,那定然是有着其它目的的。

    ??只是苏临话虽这么说,但也知道一直把人挡在外头也说不过去。

    ??所以他一边说着,便一边将外头的两人往屋内领去。

    ??因为本体是榕树,所以餐厅内不管是装饰还是墙上的摆件都是围绕着植物这个主题展开设计的。

    ??作为这里的主人,苏临早就对这里的一切习以为常。而沈曦折之前来过几次,表情同样也没有任何的变化。

    ??只有第一次见到这种布置的池昭,在踏入门口之后便开始新奇地东张西望起来。

    ??他的反应自然没能逃过沈曦折的眼,就连走在最前头的苏临也察觉到了什么般回过了头。

    ??趁着池昭在墙边抬头仰望着头顶的吊兰,苏临倒是轻声笑道:这位小朋友倒是挺可爱的。

    ??所以我倒是挺好奇,他问道,你是怎么把他拐来的。

    ??这家餐馆的私密性很好,就算现在正处于饭点,周围也没有人能够偷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

    ??沈曦折知道这一点,所以他看着远处还在不知道捣鼓什么的小妖怪,便带着些许意味不明的情绪回答道:是他自己过来的。

    ??而随后就像是要验证他所说的话一样,墙边的池昭正巧在他话音落地的时候转过了脑袋,他一见到沈曦折和苏临两人站在一起看着自己的模样,便立马快着步子朝他们那边走去。

    ??对方的回答一听就是糊弄自己的,虽说心里还是有些好奇,但苏临倒还是没忘记自己的本职。

    ??因为主营私房菜,所以店里的一切都由苏临一人负责。

    ??在将人引到靠窗边的空位上,并且等到两人都落座之后,苏临这才撑着桌子出声询问道:有什么忌口的吗?

    ??池昭知道自己挑食,也知道这种事情在第一次和别人见面的时候就说出去总归不大好。所以他被这么一问,便犹豫着张了张嘴,同时也在脑中拼命思考用来回答问题的最好答案。

    ??见他这样,苏临便真以为他是在正儿八经思考。

    ??只有坐在他对面且熟知他习性的沈曦折,却在此时无声瞥了眼桌前摆着的今日推荐菜品。

    ??沈曦折记得这个问题自己当初也问过对方,得到的答案是对方脆生生的不挑食三个字。

    ??可是随着相处的时间越久,不仅池昭的本性开始逐渐暴露了出来,就连沈曦折也越发熟悉对方的口味。

    ??所以还不等池昭想清楚用什么既可以规避掉自己不喜欢的菜,又可以不让苏临知道自己挑食毛病的方法,沈曦折就已经用手撑着下巴,随后慢条斯理报出了几个菜名。

    ??你怎么还抢人家小朋友的话?苏临啧声道。

    ??他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想他和沈曦折认识了这么久,所以这个问题一听大家就知道是问谁的。

    ??本打算再去柔着调子将问题重新让小妖怪回答一遍,可苏临才刚刚一转头,就见池昭已经捧着杯子喝了口茶,随后看着自己回答道:没关系的。

    ??这些都是我爱吃的。

    ??池昭说话时候的表情特别乖巧,看得苏临瞬间就笑了起来。

    ??行吧。他回答道。

    ??既然当事人没有表达什么抗拒,那么苏临也不好再去说什么。

    ??于是他将桌上的东西大概收拾了一番,便拿着纸和笔转身往后厨走去。

    ??这些天池昭一直是在家里度过的,虽然他每天都能给自己找到事情做,可今日难得有机会出趟远门,沈曦折还是敏锐发现到了他对于外头新世界的好奇与兴奋。

    ??想着回去之后池昭不是将自己窝在阳台的椅子上睡大觉,就是趴在沙发上看动画片,沈曦折便觉得与其如此,还不如带他继续出来见见人。

    ??而且顺带着,还可以请教下苏临关于契约的事情。

    ??树木的生长本就缓慢,从一颗幼苗长成参天大树需要度过极为漫长的时间,所以苏临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再加上他在这方面本就有天赋,现在通过不断努力后自然也有了一定的话语权。

    ??沈曦折是在饭菜全部端上来后,随后又在位子上撑手看着池昭动了会儿筷子后,他才和人打了个招呼说要失陪片刻。

    ??因为周围环境较为安逸的缘故,所以就算听到男人说他要暂时离开一会儿,池昭也只是咬着筷子随意点了点头,随后又重新埋头苦吃起来。

    ??池昭对于吃有很强的执念,在认真干饭的时候他通常会将注意力全部放在饭上。

    ??所以他自然没有发现沈曦折起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