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系鬼母要吃素_第10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02节 (第2/3页)

直到这一次孟星时残余的魂魄在酆都大帝的努力下,重新回归到闫时轮的肉身时,闫时轮的视力才算是有质的飞跃。

    ??闫时轮没有回答,最温柔的一吻,准确无误的落在苍舒言的唇上,婚礼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一刻的幸福是所有人见证的,期盼的。

    ??没有神父,没有誓言,有的只是相濡以沫,和调皮的阿春清脆的笑声,交换戒指后,苍舒言把自己的捧花抛向空中,接住的那一个会是他们幸福的延续。

    ??林朔风也没想过,自己还沉浸在酸涩的喜悦中,捧花就当头砸了过来,直到哄堂大笑传来,林朔风好像才意识到,新娘的捧花是应该传递给女士的,自己一个大男人被砸到算什么意思?

    ??这一幕一旁的苍镇钦却十分的欢愉,凑在林朔风的耳边低声的说了一句,林朔风的脸颊就红的犹如旭日初升。

    ??“看来,我还需要再努力,不过我也不介意,我嫁给你的。”

    ??苍镇钦的话语声十分的有磁性,敲击这林朔风的耳膜,连通着心脏开始“噗通”个没完,要不是婚礼进行时,林朔风觉得自己一定会挖一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鲜花和掌声,美酒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庭院,照相机的快门留下了一幕幕幸福的时刻,苍舒言在闫时轮的怀中被搂着转了无数个圈,直到她晕的求饶了之后,闫时轮才将她轻轻的放下。

    ??闫时轮的双眸就好像星辰大海,深邃而蕴含着深深的爱意,因为视力还和普通人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尽管苍舒言离他近在咫尺,闫时轮还是需要微微眯着眼睛,才能看的清晰一点。

    ??“阿时,你看的我好饿。”苍舒言舔了舔唇,闫时轮现在迷离的眼神,让她心动不已,忍不住想要扑倒她。

    ??“今晚,满足你。”

    ??“什么呀。”苍舒言故作天真,还眨了眨眼。

    ??“你想要的,是让阿春有一个弟弟还是妹妹。”

    ??闫时轮轻轻的添了一下苍舒言的耳垂,小小的一个撩拨,苍舒言的耳根子就开始一直红到了脖子,缩在闫时轮的怀里,笑的开怀。

    ??“嗯?”闫时轮深情款款的,好像还在等待答案。

    ??“阿时好坏,可以两个都要吗。”苍舒言埋在闫时轮的怀中,支支吾吾的说道。

    ??之后她就听见,自己的上方响起了一阵笑声,现在的闫时轮嗓音醇厚,就像红酒给人的感觉,甘甜又回味无穷,不像过去,那清冽的好像冬天的雪融化后的水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撒花,正文中的求婚终于完成啦,

    ??小阿春小花童,不知道小可爱们满足不!

    ??第146章 番外二

    ??林朔风从没想过,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苍镇钦, 骨子里竟然是那么的撩, 大约这就是自己从小就被他吸引的原因,就算过了十五年了, 林朔风回忆起当时,还是忍不住脸红心跳, 那时的苍镇钦在他眼里, 真的就是太阳一样的闪耀。

    ??林朔风很小就在孤儿院了,其实连他自己都记不得究竟是怎样的过往, 因为在他的脑海里,记忆好像就是从孤儿院开始的, 谁是自己的父母,自己有什么亲人这一块似乎从一开始就是缺损的。

    ??在孤儿院的时候, 林朔风不知道呆了几年, 他只记得在念小学的时候,那是第一次见苍镇钦,也是全孤儿院小朋友最期待的日子, 那一天会有许多的志愿者和爱心人士, 如果你有幸被选中, 或许你将不在孤单。

    ??那时的林朔风并没有想过有一个家,反而对于给了自己一根棒棒糖的苍镇钦十分的有好感, 在他看来,这个大哥哥长的好看,对自己又好, 如果可以给他做弟弟,是不是以后都会有棒棒糖吃。

    ??这种想法,在重见了苍镇钦之后的五年里,竟然成了现实,只是苍镇钦已经不用棒棒糖来诱惑自己,比起棒棒糖,他本人对林朔风来说更有诱惑力。

    ??“镇钦,那时你为什么会选中我。”林朔风瞅着在庭院里看书的苍镇钦。

    ??闫时轮和苍舒言带着阿春离开了靖海市,青山小筑的结界也撤了,就如同普通的小洋楼一样,回阴池失去了通往十王殿的作用,成了普通的观赏池,没了结界青山小筑中也有了四季不同的景色。

    ??秋风带着略微枯黄的叶子,飘落在池面上,池边没有了曼陀罗华,换成了苍镇钦所种的甘菊,这也是他从苍舒言那里学来的菊花酒的材料。

    ??“因为,你很特别。”苍镇钦比五年前更成熟,镜片后的双眸蕴含着笑意。

    ??“哪里特别?那时我明明没有纯阳特质。”林朔风好像有点不满意。

    ??林朔风原本青涩的脸庞现在也逐渐的走向成熟,但年轻和朝气和苍镇钦的沉淀感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特别的可爱。”苍镇钦没有说,那时的自己,莫名的就是会被林朔风吸引,觉得他特别可爱,他亮晶晶的眼神,就像小鹿一样,湿润中带着一种特别单纯的渴望。

    ??“可爱?”林朔风有点茫然。

    ??“一根棒棒糖就骗走了你,难道不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