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蛊记_第109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09节 (第1/2页)

    ??他们有一种自小就刻苦修行的感觉,整个人就好像是机器一般,任何力道有严丝合缝,没有半点儿破绽,身体被温泉水打湿之后,露出了削瘦的身体来,衣服里面的躯体十分有力,仿佛有着爆炸般的力量蕴含。

    ??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能够生出这般坚定的人来?

    ??两人一入池,宋家两女便知道此事很难善了,也顾不得羞涩,直接立身而起,朝着温泉泡子的另外一边退去,紧接着一个翻身,朝着山下逃开。

    ??那玄家兄弟早就已经料到对方会跑,从温泉泡子里陡然跃起,跟着往下越去。

    ??在瞧见对方悍然出手夺人的时候,我的心中就已经有了决断。

    ??虽说我不知道那一位白头三少,以及他们身后的白头山圣地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但是却也知道对方来头不善。

    ??这三个人,无论是崔金海,还是玄家兄弟,都是顶厉害的高手。

    ??这样的三个人,潜伏于此,肯定是早有预谋的。

    ??但我难道就要蹲在这遮口下,像个娘们一样地躲着,什么也不干么?

    ??那里有一位姑娘,可是我老弟的梦中情人。

    ??即便她不是,但是对我来说,却也是一个十分聊得来的朋友,若是没有她帮我讲解那么多的龙脉守护秘辛,我未必能够领悟到龙脉社稷图里面的奥秘,也不清楚自己爷爷以前的家族,到底是个什么来历。

    ??从某一种意义上来说,我是欠她一份人情的。

    ??而退一万步来说,即便什么都没有,我也不能让两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女子,落在那外国棒子之手吧?

    ??想到这里,我决定出手。

    ??就算是落败了,就算是死了,那又何妨?

    ??男儿若无热血,活在这世间又有什么鸟用呢,还不如一头撞死得了。

    ??这般想着,就在玄家兄弟跳下温泉泡子的那一瞬间,我也出动了。

    ??我的目标,是此行的领头人。

    ??崔金海。

    ??对付这家伙,硬干是肯定不行的,唯有智取。

    ??什么是智取,也可以叫做偷袭。

    ??崔金海箭步冲到了温泉泡子的边缘,往下望去,打量着玄家兄弟的战况,却不知道有人从水底缓缓接近了他。

    ??在离崔金海只有三米距离的时候,他终于有所反应,正要回头看来的时候,我也没有再隐藏,而是直接从水里蹿了出来,从后面一把抱住了他的双手,将他往下方扑了去。

    ??温泉泡子的下方,还是一个温泉泡子。

    ??两者之间,有三米的落差。

    ??猝不及防之下,崔金海被我陡然扑落到了那温泉泡子里面去,沉在温热的水里面,奋力挣扎。

    ??他的力量十分大,大得就好像他瘦弱的身体里藏着一头野牛。

    ??除此之外,对方还有着格外精巧的贴身擒拿功夫。

    ??果断、直接、致命。

    ??这些特点,有些像军中一击必杀的招式,我没想到对方居然如此难缠,纠缠了三五秒,就被他屈膝而出,一脚蹬开了去。

    ??我退到了温泉泡子的另外一边,而这时崔金海则一边大骂,一边将手中的长刀拔了出来。

    ??那是一把雪亮的长刀,刀刃之上,居然还有这斑斑血迹。

    ??这血迹并非是刚刚沾染,而是长年累月,浸润到了那刀刃的纹理里面去。

    ??这世间,哪儿还能够如此随意杀人?

    ??斩龙刀!

    ??长刀在手,崔金海一瞬间就从一头野狗,化身成了嗜血的饿狼,眼睛眯着,死死盯着我,让人不寒而栗。

    ??他先是用自己的话喊了两句,瞧见我听不懂,这才生硬地说道:“你是谁?”

    ??我脑子一转,从水池中站了起来,傲然说道:“请叫我饼日天!”

    ??饼日天?

    ??好奇怪的名字……

    ??那温泉泡子并不深,我站直了,那泉水刚刚齐腰,而崔金海比我矮一些,那泉水过了他的腹部,两人相隔虽然只有三四米,不过在这水流的阻隔下,一时之间,他是扑不上来的。

    ??崔金海双手紧握刀柄,然后一字一句地说道:“这是我白头山圣地的私事,你若是不想惹事,全家死绝,就给我滚开!”

    ??我眯着眼睛,说你这是在威胁我饼日天么?

    ??崔金海居然还认真地说道:“对,我就是在威胁你,你若是不想被犬决,被炮刑,被扫射,给赶紧滚开——少主有一百种方式玩死你!”

    ??我笑了,说我好怕,不过这世间,除了奥特曼,没有人能够威胁得了我。

    ??崔金海一愣,说奥特曼是谁,居然敢比我少主厉害?

    ??我没有再说话了。

    ??这人的脑子有问题,跟这样的人说话,我怕我自己的脑子也不够用。

    ??宋家姐妹现在还不知道情况如何,我得赶紧将这家伙给解决掉才行,想到这里,我不退反进,朝着前方冲了过去。

    ??崔金海举起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